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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办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22-02-17 浏览次数: 作者: 部门: 】 【字体: 】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加快建设法治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依法履行外事部门职能职责,完善制度运行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不断提升涉外管理水平,为实现外事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要求,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办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办党组中心组以上率下,年内组织4次集中学法,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理论知识。各支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集中学法作为支部学习的常设议题,常抓常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集中学习党内法规。广泛开展外交外事政策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充分用好学习强国、江苏机关党建云、江苏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持续开展学法活动。举办“我为普法献一策,群策群力谋法治”“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等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举办全省外事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健全法治工作体制机制。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全力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清单式管理,项目式推进。严格执行《省外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办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取得实效。调整我办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理顺法治工作机制,形成办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办领导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统筹推进重点任务。出台《江苏省“十四五”外事港澳工作发展规划》,明确将“全面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完善涉外法规制度、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作为“十四五”期间外事港澳工作的主要目标。编制“八五普法”工作规划,首次面向全省外事港澳系统部署中长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印发《2021年省外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省外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省外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做到责任人明确、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表明确,实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全年有台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二)优化政府职能,深化外事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减环节、优流程、砍材料、压时限”为着力点,完善因公出国(境)审批、因公护照签证协同办理机制。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整合因公出国(境)审批、护照签证办理、领事认证等6类业务,建设江苏智慧外事平台,实现所有外事服务审批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举办全省因公护照签证专办员业务讲座,落实apec商务旅行卡“白名单”制度,组织召开直报试点企业线上培训会解读相关政策。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聚焦线上外事活动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线上外事活动、科研人员中长期因公出国(境)相关事项。进一步压实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召开省属企业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座谈会,组织省属企业开展境外常驻机构情况年度报告工作,对全省13个设区市和部分有外事审批权的省属高校和国企开展专项督查。优化营商环境。率先在全国开通台资企业入境团组“快捷通道”,累计安排5100余名外籍复工复产人员通过“快捷通道”入境。编印《外资企业服务指南》,举办江苏省港澳投资企业法律服务月、江苏环保低碳政策说明会、在苏外籍人员服务交流会、在苏美资企业生态环境交流会等活动,积极宣介我省优质的营商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扎实推进行政立法工作。开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修订工作调研,推动条例修订工作正式立项。贯彻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完成《江苏省授予荣誉居民称号条例》实施情况报告。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江苏省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若干规定》作出提请废止建议。落实《省外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法定程序制定《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做好备案审查、公开解读。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决策制度。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开展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按规定公开。对于列入目录的事项,我办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完整规范。全年共召开26次办党组会、11次主任办公会、21次专题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均履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率达100%,对重大决策全程记录、及时归档。全面落实法律审核要求。坚持“有件必审、审查必严”的原则,实现立法草案、重要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重大事项法律审核全覆盖,最大限度降低决策风险。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办常年法律顾问机构,与我办2名公职律师协同配合,提供高水准、专业化的审查意见。2021年,共出具各类法律审核意见135份,为各项外事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注重接受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推动意识形态、选人用人、监督执纪、出国(境)管理、领事保护、涉外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整改制度化长效化法治化。用好《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引导全办党员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出台《省外办出国管理行风监督员管理办法》,强化关键领域、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监督。全年办机关零诉讼、零复议、零信访。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处理“主任信箱”群众来信64件,办理“在线咨询”168件,答复江苏“12345”政务热线咨询56条,依申请公开5件,完成全省两会建议提案12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聚焦重点业务领域,加强涉外法治能力建设。推进涉外法治工作。参与第五届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视频会议,引领地方层面涉外法治建设。联合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召开江苏省“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圆桌会议,印发《关于推进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的实施方案》,主动搭建省级层面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探索涉外法治工作路径,围绕构建“一带一路”海外法律服务网络开展专题调研,相关调研成果在外交部《外事管理》杂志刊登。守住涉外安全防线。组织全省涉外管理交流暨培训活动,制定构建境外安全保障体系重点任务实施意见,推动境外安保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举办“江苏省领事保护宣传周·连云港站”活动,利用南京地铁平面媒体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预防性领事保护知识宣传活动,提醒“非必要、非紧急、不出境”。协调处理领事保护案件66起,稳妥处置省内涉外案件86起。依法常态做好涉外疫情防控。担任省“外防输入”联防联控机制外事协调组、对接上海转运协调组组长单位,会同全省外事、公安、交通、卫健等多个部门落实入境人员入境检疫、闭环转运等各项工作,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实施涉外疫情防控应对举措。累计接转上海入境来苏人员96000余人次,保持安全接转零事故、转运旅客和工作人员零感染、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零扩散的“三零”目标。加强对各地口岸防疫督查,参与处置南京禄口机场突发疫情,协调保障宁镇扬分流南京航班51架次5800余人次,无一例疫情外溢。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1年,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工作创新不够。我办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相对较少,且涉密敏感事项较多,相关工作开展受到一定制约。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停留在完成“规定动作”层面,具有外事工作特色的品牌项目还比较少。二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力度不够,涉外法治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统筹利用外交外事资源推动和服务全省涉外法治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办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把握“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全力为开放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涉外法律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涉外法治工作实效。重视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高质量完成《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修订工作。举办第二届江苏省“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圆桌会议,进一步深化涉外法治交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涉外管理,主动防范、化解重大涉外风险,为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依法依规做好外资企业、外籍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助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二)运用法治标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落实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公开等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公开实效。


(三)创新思路举措,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能。全面落实全省外事港澳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各项任务,坚持效果导向,创新机制方法,切实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普法教育贯穿于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不断激发外事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切实强化外事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思维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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